关于推荐2016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候选项目的通知

作者:2016/10/12 12:00

     2016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

  1.苏州大学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,或苏州大学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,并符合其条件。

A类: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,为国内外首次提出,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;该发现在科学理论、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,或在研究方法、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,具有重大科学价值;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。

  B类: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,在技术思路、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,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,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。

  C类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创新性的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、材料、设计和生物品种等,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  2.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(如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佐证材料)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。

    二、申报具体要求

  填写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》(见附件),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。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,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。《申报表》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双面打印,不得超过20个页面。

   三、其他事宜

    1、请拟申报老师于2016年11月1日前将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各3份,报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(凌云楼1108室),同时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qqmeng@suda.edu.cn; jmeng@suda.edu.cn

    2、申报项目将参加江苏省教育厅推荐项目的遴选,入选项目将进行网络上报工作。

未尽事宜,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孟庆权、孟劼联系,联系电话:67507193,E-mail:qqmeng@suda.edu.cn; jmeng@suda.edu.cn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.doc